16日11點, 當CX530 landing在久違的桃園機場,

我便以最快速的速度通關, 然後買了車票,

11:35 跳上的國光號往台中直奔......

 

接近1:30 我回到了台中火車站, 親愛的媽媽已經在下車處等我,

帶著我直奔台中地方法院......

 

對啦, 我要去辦單身證明的公證啦...疑惑

運氣很好, 在離法院不遠處找到了車位,

一到辦理的地方, 小姐很熱心的指引該如何辦理.....

填公證委任書--->繳費$750--->基本文件審查--->遞交--->30分鐘後--->YA! 完成了

說實話, 這是我第一次這麼肯定公家機構的辦事效率及服務的態度,

 

好, 現在文件有了法院的保證, 那還要到外交部去用印....

2:30分, 抵達了在黎明路的外交部中部辦公室....

一樣, 填單--->遞交已公證的文件--->要求速件辦理...(小姐有提醒, 會比較貴喔!)--->繳交$600大洋--->現在, 就等17號取件了!

下午3:15, 回台後的4小時, 已經幾乎完成了最重要的事情......戴太陽眼鏡

 

17日下午2:00, 來到外交部的中部辦公室, 花了5分鐘取了文件,

看到文件上的外交部戳章, 心中很想很想大聲歡呼........YA!

2:20分, 在大家的好鄰居 7-11那裡, 用保證72小時速件寄達的DHL, 花了$990的郵資, 寄出了這份關係著能不能取得Wedding Permit的重要文件

 

在這裡估算這一個外交部戳章的成本..... 挪威-倫敦--台北的機票$63000+ 公證費$750 + 外交部文書處理費$600 + 郵資$990=$65340

 

我的感想: 結婚真的很花錢! 沒有錢不要隨便結婚!病厭厭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拉森太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