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收到由Likningskontor寄來的信,

Bjorn飛奔的從外頭跑進來,

還來不及喘口氣,

緊張的, 用微微顫抖的手小心的拆開信封....

原以為,

信封裡面, 裝著我們滿心等待了3個星期的結婚許可證....

可是, 在看完信的內容, 我看到Bjorn的笑容一瞬間凍結....

接過信一看,

 

"For at vi skal kunne behandle saken, må Yun Chen Liang etter ekteskapslovens 7h fremlegge dokumentasjon på at det ikke er noe til hinder for at hun gifter seg i Norge."

 

雖然我的挪威文只有1歲娃娃的水準, 可是這一年多來, 在Bjorn及他的家人的指導之下,

也看得懂幾個單字...

Yun Chen Liang...我知道, 這是我的名字,

ikke...是not 的意思,

所以我猜到了,

我們的結婚許可申請被退件了....

 

為什麼呢..

因為我沒有單身證明,

簡單講,

英文版的戶籍謄本還不夠, 它還必須要經過地方法院的公證, 及外交部的認證...疑惑

氣人的是,

"公證"這件事情, 是一定要本人去辦, 法院不接受代理人代辦,

還好星期一就要回台灣了...

 

結婚這件事情,

真的不是兒戲...

我只能說

結婚尚未完成,

希望各位親朋好友繼續給以唸力祝禱,

希望下一趟回台灣,

已經是Mrs. Larsen......不要告訴別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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